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绵阳产假最新规定:
1、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符合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法律、法规规定外,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。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 给予男方护理假 20天。
2、生育假、护理假视为出勤,工资福利待遇不变。
3、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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